海編說:2019年3月20號,台灣宜蘭南方澳捕獲一尾長達4.7米、重達1170公斤的大白鯊,更被學者說是有史以來見過最大隻的大白鯊(蘋果日報),腹中更有15隻尚未出生的大白鯊寶寶,照片隨著新聞與社群廣泛流傳,在潛水圈謾罵漁民的聲浪一片倒,但事情真的是大家想的如此簡單嗎?來聽聽社團法人臺灣永續鱻漁發展協會理事長白尚儒Shang-ju Pai 更持平的意見吧!
已經看到不少傳媒平台為了點閱率以情感面在煽動一般大眾,甚至其中不乏專業性粉絲頁。代表了臺灣其實離科學管理還是有很遙遠的距離,仍停留在矯情做作的不理智氛圍,這對於想促成永續漁業將會是一大需要克服的問題。而且個人覺得過沒多久肯定也會有人發文詢問,所以乾脆就花了點時間先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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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則有關於近期宜蘭一尾大白鯊與牠的那群鯊小的新聞案件……說錯,是小鯊!
這不是什麼意識形態!也不是什麼漁民要顧生活!而是很認真的在談產業現況與漁業科學管理!
臺灣媒體嗜血,一向愛用標題殺人……因為各位愛看!但是今天在這協會的社團討論區內,我們協會就有義務建立大家正確的永續漁業觀念!
請問有哪個漁民希望船艙裡面放的是鯊魚?不然遠洋漁業怎麼會有割鰭棄身的問題?今天這尾鯊魚屬於意外捕獲,也就是所謂的非目標魚種的混獲行為。什麼是「混獲」?混獲就是那種「我不是要抓你,可是卻抓到了你」,你就把牠當成是不請自來又死纏爛打的恐怖情人就能理解了。
除非今天牠是被像臺東旗魚那種高針對性漁法的漁叉射殺方式,那你就可以扔漁民石頭,說漁民抓鯊魚壞壞!
除了漁叉漁槍可以考慮「家裡冰箱裝不裝得下」而要不要通殺外,如果您對漁具漁法有一定程度認識時,就會明白所有的漁具漁法都有著程度不一的混獲議題!
這種非針對性捕撈的混獲魚種,談要不要禁捕……根本就只是個騙募款集愛心的假議題!也絕不是只有網具類的漁法會混獲,像延繩釣混獲海鳥、海龜、鯊魚的比例就一直讓國際間頭痛不已,單純靠改良漁具都無法避開混獲問題。
那像一支釣就不會混獲嗎?其實也只是釣起來解鉤後就棄屍回去而已,不然岸邊怎麼會這麼多被釣客曬到死的河魨乾?
每種漁法對於不同海洋物種的存活率其實都不一樣,好比說被拖網和刺網所捕獲的魚類幾乎是沒死也全癱,但對於甲殼類就有很高的存活率;市售的不少活明蝦就是拖網所捕撈的。而當對上這種龐然大物級且具有攻擊性的大鯊魚,放生就又是一個更加艱難的作業了!是什麼漁法所捕撈的,頓時間一點都不是重點了……
我們都知道正常大白鯊在海裡並不會主動攻擊人類,但牠現在是正處於在一個生命遭受威脅的環境下啊!一群沒毛的猴子粗魯地將我拉到無法呼吸的世界,我沒有爪子….但是我有尖銳的牙齒,我有強壯的尾巴!還是各位認為鯊魚會放大瞳孔搖尾巴賣萌,乖巧地向您投降喊輸一半呢?
我知道水行俠可以和鯊魚用心電感應溝通,但不代表每位討海人都是海超人啊!
「嘿!我要放生你唷!請你不要咬我!」
大白鯊若回頭……不會報恩,只會咬你啦!
當然沒這回事!即使是只會玩戳戳樂的旗魚,這些攻擊性十足的漁獲一起魚肯定是先亂棒賞牠個痛快!所以沒有放生的問題,永遠只有「棄屍」或「帶回」的二選一。
而且你會這麼剛好知道牠是肚子裡有寶寶的懷孕母鯊嗎?雖然說公鯊小,但也不代表夠大的就肯定是母鯊啊!還是覺得可以在擁擠髒亂的作業漁船上替鯊魚接生?而且即使是定置網捕獲,牠也不像有大憨鯊之名的鯨鯊可以靠驅趕就出網。
依據我國現行在中華民國102年開始實施的「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中,凡沿近海所捕獲的大白鯊都需要填具「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資料通報調查表」以回報漁政主管機關,且漁業署會指派專責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以紀錄生物資料。
也就是這位漁民是遵守了漁業管理,將魚體攜回供後續科學調查使用。如果我今天海上直接棄屍,你覺得會有哪個漁民回港後還自找麻煩地去填寫通報單?
現在不是在填卸魚申報,也不是在喊價競標……我說魚多大就是多大,科學管理是這樣做的嗎?再者體長?體重?生物特徵?胃容物?請問有哪個漁民光靠目視水中漁獲就能填寫出來的?
如果直接海上棄屍,那麼就等著步上鬼蝠魟的後程,全臺灣都是零捕獲案件!可是真的都沒有混獲誤捕到鬼蝠魟嗎?因為每次抓到都一律海上棄屍就好,因為根本沒人想沒事找事作!
況且今天漁民沒有割鰭棄身!
今天這位漁民更沒有像美國人把釣鯊魚當成是一種娛樂!
國外賺觀光財那種與鯊共舞的主要以溫馴吃魚的礁鯊為主,大白鯊都是要潛水員跳進豬籠觀察的。想遇到那種啃鯨屍吃到像是阿嬤養的,吃到一整個無視旁人的肥仔大白鯊,這種可是千年一遇的!而且今天這個案件主角的大白,也不是某某知名景點的潛水明星魚,然後漁民今天強闖進潛水樂園抓了牠上岸……如果是!那你可以扔石頭說漁民壞壞!
臺灣條件不比熱帶島國,一般這類大洋洄游性鯊魚在臺灣的出現水域,往往都是有著湍急海流且深不見底,加上離岸的水路也有一定程度距離。在數量上更難遇到群鯊亂舞,臺灣鯊魚大部分都是獨行俠與自由行的居多,比花蓮的蹦蹦跳海豬們更難以追蹤掌握,請問這要如何發展觀光?
中西部海域再過一陣子會群聚大量小鯊崽,但這水域混濁能見度極低,且漁場又是離岸特遠……當然如果有業者願意投資,想帶客人與鯊魚寶寶玩泥巴仗,我們是很樂意請漁民幫忙找魚的!
重點是……漁場不等於潛場!
牠的生命終點並不是成為一碗50元的福州魚丸湯,而是被送到臺灣海洋藝術館製作成為標本,作為教育意義供後人瞻仰遺容。
而牠在學術上的貢獻絕對更不止於這一斤50元!今天因為有牠的犧牲,是必須要依法通報紀錄的!所以學者們很清楚地知道……原來大白鯊是屬於胎生!並不會像有些鯊魚是產卵鞘的!
為什麼當地並沒有捕獲過如此巨大的大白鯊個體或幼崽的紀錄?而今天卻抓到了牠,透過分析海象水文與地區漁業調查,有沒有辦法從中參透些什麼?這對於未來瞭解牠生態與制定保育政策時,肯定都是能幫上忙的。
那就不能研究活鯊嗎?比如說打衛星發信器……衛星標昂貴啊!而且也不是隨便阿貓阿狗都會打標作業,再說這尾也是意外混獲的,難不成可以做到每艘作業漁船都隨時配置專業人員與打標設備?
別傻了!即使是遠洋觀察員,也不是每艘遠洋作業漁船都有配置觀察員的!
在很多先進國家的漁業統計資料,這些日常紀錄的數據可是都以幾十年為單位,而且禁漁物種除了保育與再生計畫外,每年依然會進行漁撈調查評估是否再開放的可能性,這種才是真正的永續資源利用!
而臺灣沿近海的卸魚申報,也不過正在蝸步起步中而已。科學管理需要仰賴長期的數據累積,絕對不能用民粹來胡亂立法管理……這樣臺灣漁業永遠就像你被套牢的股票一樣。
還是各位認為只要棄屍就好,這種眼不見為淨的管理方式就能讓漁業資源復甦?
至於魚翅議題,社團內已經討論到爛掉了。如果你們有認識那種可以有錢到三餐用排翅湯漱口的,麻煩請他拿鈔票來打我的臉❤,且在重金屬中毒前,絕對是會因為高湯太鹹先洗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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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問問網路上為數不少,隨民粹起舞在砲轟此事的擬專家們,請問你們的專業與良心何在?也不要這時候才畏縮說我過多情感用字,那麼請問你們在煽動鄉民衝點閱率時,又是用什麼樣的字句呢?
首圖來源:Photo by Laura College on Unsplash (封面此鯊非大白鯊,這是沙錐齒鯊 Odontaspis ferox喔,海編也很想拍大白鯊 ㄒ.ㄒ)
全文由社團法人臺灣永續鱻漁發展協會 理事長白尚儒Shang-ju Pai 授權全文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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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at 00:45應該要改變的就該去改變,沒什麼好無奈的。
以前怎樣,未必以後也要那樣。
漁業是謀生沒錯,但還是要檢討改變作法。
大眾的海鮮消費觀念是很需要被改變的,
漁業、商業飲食消費,這兩個環節一定要改變。
改變,改變,改變。
簡單的說,
你不必替大量捕撈的漁業和商業化消費講話,
那是沒有任何改變的作用。
你提那個一支釣混獲太可笑,
可見你思考的方式有問題,
開烏賊卡車的拿騎腳踏車的會放屁說人家也產生溫室效應氣體來掩飾自己的排氣量碳排放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