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22,網路上瘋傳著一張展翼5公尺的巨大鬼蝠魟在澎湖鎖港被漁民意外捕獲,隨著社群媒體的擴散,竟然逼迫澎湖縣長與議長深夜親自指示處理,最後在政治力與社群媒體的斡旋下,這隻罕見的鬼蝠魟在大家的臉書直播關注下,被帶至外海重新『野放』。
這看似『保育抬頭』、『社群正義』的結果後面,其實躲著更深的議題,大家隨著網路社群與媒體的渲染,經歷一夜激情之後還記得什麼?下次又有一隻鬼蝠魟被捕上岸,一樣的劇碼再次上演,潛水員期盼在台灣可以在水下看到鬼蝠魟展翼遙游的夢想,依舊遙不可及。大家不妨可以針對此議題,靜下來好好的思考我們可以做點什麼。
因為採訪的需要,我在2018.5.19有機會至澎湖採訪島澳七七的葉生弘大哥,當然要掌握機會請身為漁家子弟的他,帶我去澎湖最大的馬公漁港了解在地的魚市場文化,在那短短的一個半小時,我彷彿得到一個答案,卻又有如深陷五里霧一般,進入更深的思考。
澎湖的魚貨以土魠魚為知名,每年過年前後土魠魚都會創下高價,因為黑潮支流的影響,澎湖冬天以洄游性魚類為大宗,包含土魠、巴鰹、紅甘等,夏天則是以底拖漁貨為主。幾乎澎湖全縣的漁獲都會在凌晨四點前運至馬公漁港待價而沽。早年葉大哥還在打魚的時候,都是晚上七點出船作業至凌晨後運至馬公港。
在澎湖會看到各類漁法捕撈到的魚貨,包含延繩釣、圍網、流刺網(網目大且合法)、拖網等,所有漁獲都會在現場競標,除了部分供給給澎湖當地市場之外,其實澎湖的漁獲最大宗是供給至台灣本島,現場製冰設備、裝箱專業分工一應俱全。
初步了解了魚市場的作業流程之後,我們也在魚市場的一角落發現令潛水員們都感到鼻酸的畫面『鯊魚堆』,不要懷疑,真的是成推的鯊魚,就被棄置在魚市場最不起眼的地方,不像其他漁貨會以冰塊保溫,身上貼著號碼牌等待競標,就這樣靜靜的躺在一旁,彷彿有個無言的結局等著它們。
鯊魚堆中有各類鯊魚品種,除了常見的黑鰭鯊之外,也有各位潛水員們夢寐已求的明星物種-鎚頭鯊,就這樣被成群的鯊魚壓在底下。我好奇的詢問一旁的魚老大,為何這些鯊魚都放在這邊沒人要,皮膚黝黑的魚老大用很憨厚的口氣回答:『因為這些鯊魚沒人要啊』。原來鯊魚一公斤價格大約50~80元,澎湖特產土魠魚在行情好的時候,一公斤高達1,600元,我至澎湖的時候雖非產季,一公斤也有400~500左右,鯊魚其實在市場是相當低價的魚貨。
那這些鯊魚最後會去哪裡呢?魚老大指著一位穿著夾腳拖的中年男子說道:『那位是這裡專門收購鯊魚的魚販,等一下會整車整車運走做魚漿』。原來這些鯊魚們最後的下場,是統一運至澎湖一間製作黑輪的店家,碾製成魚漿之後,添加至各類再製食品中,
在鯊魚堆旁我又看到一個諾大的身軀,竟然是一隻2公尺長俗名破雨傘的芭蕉旗魚,它也是靜靜躺在地板上,等待跟著這群鯊魚們一起變成大家口中的黑輪。其原因無他,就是口感不佳身價差。
葉大哥說:潛水員愛看的,都是漁民不要的
近年來開始從事休閒潛水旅遊的葉大哥,很簡單的點出現在潛水員容易與漁民對立的癥結點,我們常常納悶的想,為何一隻鯊魚、一隻鬼蝠魟可以在國外帶來龐大產值,台灣卻只能在漁港中看見它們的身影,甚至漁民=愚民這樣的情緒性字眼都出現了。葉大哥語重心長的說,我們都習慣把自己認為的理所當然,套用在另外一個不同的族群,強迫那個族群接受我們的看法,於是對立就出現了。
你設想,一個一輩子都在捕魚,也只會捕魚的漁民,頂著風浪冒險出海捕魚,依照政府頒布的捕撈辦法作業,很不幸運的補到相對低價的鯊魚,既然不違反政府規定,當然是把它帶回港口貼補油錢,一切合法、合宜。潛水員一直主張的潛水觀光財,漁民真的搞不懂,他們只知道,現在不努力出船捕魚,便沒有了收入。
除了漁民們是依照他們的經驗,日復一日的過著既有的日子之外,葉大哥也點出一些在台灣、甚至全世界漁業上更應該被關注的議題。
現在混獲問題最具爭議性的漁法就是圍網,一次綿延數公里的網具無法針對目標魚種作業,現在先進的圍網船隊還會搭配直升機探勘魚群與集魚,極高效率的作業方式,一次起網便把各種魚類一網而盡,卻有極大比例的魚類非目標魚種。
大家愛吃的鮪魚罐頭,多使用延繩釣來作業,但延繩釣除了鮪魚之外,更有大部分鉤子上魚餌會吸引鯊魚、旗魚甚至海龜的誤食。主要以蝦子為主要漁獲的底拖網更是如此,除了鎖定的高經濟價值的魚貨之外,其他非經濟價值的小魚,往往就變成下雜魚送往工廠,做成養殖漁業用的魚飼料。
很多人都會問,那誤捕後只要放回海裡就好了啊。但可惜的是,經過上述三種高混獲率的漁法所捕撈的魚貨,生物往往都已經死亡,又回到上述漁民的觀點,如果捕上船都死亡了,何不帶回港邊販售貼補油錢。
全世界海洋佔據地表70%,水下物種千奇百種,要針對單一物種調查研究進而頒布採補規範何等困難,台灣海洋研究單位少,投入資源也比調查陸地生物高出許多,在一切都須依照明確調查結果來制定法律的大前提,台灣海洋生物的採補規範嚴重落後國外也是不爭的事實。在撰寫這篇文章的當下,台灣對於鯊魚、鬼蝠魟甚至曼波魚等潛水員眼中的明星物種,其實都沒有制定相關捕撈辦法,更遑論參考國際標準制定保育類物種。
但如果真的制定特殊物種的相關採補辦法,是否可以依法行政是一回事,但在混獲問題無法妥善解決的情況下,鯊魚跟鬼蝠魟難道不會再被漁民捕撈到嗎?那在該物種無法捕撈的法律之下,漁民也只能把生物丟回海裡,因為只要不進港,潛水員看不到、媒體看不到,就不會有爭議!
難道這樣的無言悲歌就只能每天在台灣的漁港中上演嗎?其實葉大哥認為重點不在魚法(指的是領有政府合法的漁業執照),而是區域的問題,只要政府願意劃定更多的禁捕區域,加上嚴厲的執法取締,海洋生態自然會有恢復的一天,葉大哥說:『保育區域內禁捕,區域外只要不捕保育類,是合法的漁業行為,漁民捕魚天經地義』。也呼籲潛水員們不要一直用我們的價值觀去檢視漁民,因為潛水員現在認為鯊魚跟鬼蝠魟具觀賞價值,是因為我們會潛水去觀賞它們,但在潛水運動還沒被發明之前,每個人應該都跟漁民一樣認為鯊魚跟鬼蝠魟只有食用價值,這是一種相對的狀態。
如果你真的在乎這件事對於海洋的重要性,不訪花點時間長期的關注這些議題,譬如支持NGO組織、加入連署倡議、督促政府頒布相關辦法、甚至是簡單分享觀念給身邊朋友,都比在網路上謾罵製造兩個族群的對立更有建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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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基隆潮境海灣節 海底影像紀錄片徵選比賽 首獎
2019 海洋鏡頭 影片競賽 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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