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2 月,台東蘭嶼有民眾獵捕「蘇眉魚」,還比「讚」拍照上傳至買賣農漁獲的 LINE 群組,檢警調查後檢方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相關涉案人。日前,台東地方法院最新判決出爐,二人均獲判無罪!
珍貴稀有的蘇眉魚變成漁獲,胸鰭基部還疑似有傷口,卻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定罪。台灣的海洋保育法規在瀕危物種保衛戰中,出了哪些問題?
仔細閱讀判決書內容,獲判無罪的關鍵點包括二人辯稱是在晚上以釣竿、放長線釣魚。
台東地院在調查過程,還詢問海洋保育署、國立海洋大學、台灣珊瑚礁協會以了解蘇眉魚習性,卻因為蘇眉魚是日行性物種、不常出現於近岸淺水區,不太可能以「夜間岸釣」捕獲,就進一步解釋為「沒有明確非法獵捕犯意 」,而獲判無罪。
不過,若兩人不是「故意釣蘇眉魚」,而是用其他方式獵捕蘇眉魚呢?畢竟再看看當時的照片,男子穿著潛水衣(不像去釣魚),腳邊的蘇眉魚身上還疑似有傷,判決卻止於「不是故意釣的」。
遭獵捕死亡的蘇眉魚,身上有傷口,且在靠近心臟、肝臟等重要器官之處,但是法院審理時主張,蘇眉魚沒有扣案,也只有找到抓花枝用的鐵叉,所以沒辦法僅從照片判斷蘇眉魚是被銳器刺死。
由此可見,在海洋領域的舉證困難。要是盜獵者在打魚後將魚槍丟入海中,查扣不到作案工具,即便蘇眉魚身上有明顯傷口,也難以定罪開罰;而在買賣農漁獲的 LINE 群組發出照片,也未能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以罰則。
蘇眉魚,常被稱為拿破崙魚、龍王鯛、海哥龍王,學名是曲紋唇魚(Cheilinus undulatus),屬於條鰭魚綱、鱸形目、隆頭魚亞目、隆頭魚科的其中一種。
根據台灣珊瑚礁協會調查顯示,台灣周邊海域,蘇眉魚總數量不到 30 尾,而且逐年減少。主要以甲殼類及軟體動物為食的蘇眉魚,是食物鏈中高階魚類,也是珊瑚礁生態系的指標生物,若數量持續減少,也將危害到整個海洋環境的生態平衡。
而這隻不幸被獵捕的蘇眉魚,體長約 110 公分、體重約 26 公斤,根據文獻與國際魚庫資訊計算、推估,年約 16-18 歲,好不容易長到這麼大,卻命喪台灣周邊海域。
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早在 2004 年就將蘇眉魚列為瀕危物種;蘇眉魚更受到《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保護,列為附錄 II 的物種,屬於第二級珍貴稀有野生動物,表示於所有、管理及進行貿易時,皆受管制。
台灣四面環海,除了加強大眾的保育觀念,也需要能有效約束不當行為的海洋保育法規。缺乏與時俱進的法規與罰則,蘇眉魚盜獵事件難保不會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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